各有关单位:《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青年优秀人才评价规程(2023年版)》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年度申报指南,将推荐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各区推荐情况并对用人单位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各区对拟推荐人选资格条件、企业申报信息及企业自评程序进行审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自评单位公示拟入选人员(公示期为3天),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通知,并每年将考核情况报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编制年度申报指南,市、区受理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人才类别及评定依据等相关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并加具审查意见后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评委会听取各专业(行业)组对各组拟推荐人选的评议汇报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初步人选所在单位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为3天),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