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公示为切实加强旅游领域新业态安全、规范管理,压实旅游领域新业态安全管理责任,现根据《浙江省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玻璃栈桥等15类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浙旅安委办〔2021〕7号)和《诸暨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诸安委〔2021〕5号)等文件明确的监管职能和对象,我办起草了《诸暨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现将办法予以公示,若对办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应,单位反映意见要求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要求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邮寄以邮戳为准),电话:0575-87106786,传真:0575-87239560地址:东二路39号市文广旅游局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8日诸暨市文化健康休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3月22日《诸暨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