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工信规字〔2021〕6号中工信〔2021〕25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企业在中山市境内依法注册,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先进地位,二、申报材料(一)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二)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材料(附件3),(三)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汇总表(附件4,(二)企业向所属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四、申报培训(一)主题:关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讲座,(三)培训对象:有意申请2023年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自愿参与,针对企业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开展专题讲座,五、其他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委托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按照《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25日(市信息产业协会联系人:黄晏拿、郑桂聪,市信息产业协会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1号楼405卡)附件:1.附件1: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2.附件2:中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doc3.附件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材料.doc4.附件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汇总表.xlsx5.附件5: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讲座议程.docx6.附件6: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讲座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