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3年度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2022年4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已实施完成且未申报过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的项目,包括以下类别:(一)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二)历史传统文化保护奖励(三)文艺发展扶持奖励(四)文体志愿服务奖励(五)文化消费补贴二、申报时间请申报人(单位)于2023年8月28日-9月11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线上提交,三、申报要求(一)请各申报人(单位)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1〕1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等5份文件的通知》(南文广旅体〔2021〕17号)的相关要求,(二)申报人(单位)自行注册、登录“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材料的上传,(三)本通知可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www.nanhai.gov.cn)-部门导航-政府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南海区内申报人(单位)以身份证所在地(单位注册地)选择申报项目所属镇(街道),南海区外个人(单位)以申报项目发生地或暂时居住地(单位注册地)选择申报项目所属镇(街道),(二)镇级初审各镇(街道)文化部门负责受理、审查和汇总工作,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个别项目接收实体申报材料),整理各类奖励项目的《申请汇总表》,并按工作要求上报区文广旅体局各部门,区文广旅体局各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化艺术股:叶煜临、张品莹,将扶持奖励资金划拨到申报人(单位),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文化事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1〕14号).pdf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等5份文件的通知(南文广旅体〔2021〕17号).pdf附件3申报表格和指南.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