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强化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莆人社规〔2022〕6号)和《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企业用工保障政策清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职员工已享受引进员工稳定就业满3个月补贴政策的,根据企业前期提交的申请表、花名册,比对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是否满6个月,满足条件的直接将剩余补贴金额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目前福建省莆田嘉源鞋业有限公司满6个月并符合补贴条件(见附表),拟补贴金57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有异议可来电来访反映,监督电话:0594-6762537附件:仙游县第四批“以工引工”奖补汇总表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