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推荐、审核、评审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扶持,(三)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湛江市内注册,能承担项目的核心研究组织任务,形式审查不通过:1.市直单位、县(市、区)单位申报项目未按规定程序分别经本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2.申报单位不符合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三、申报程序(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须在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单位注册,待系统审批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湛江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3),已注册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管理和申报,(三)推荐,市直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网上审核通过后,(三)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7:00,(二)综合业务咨询: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科0759-3335154,(三)系统技术支持:020-83163365(QQ群:30902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