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的通知(豫卫人函〔2023〕22号)精神,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按照《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29号)、《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22〕30号)要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基于病案首页数据,科学准确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中医专业还将基于中医病案首页数据,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将继续使用临床数据提取系统,为做好202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需由单位填写《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各区(县市)须于9月11日前将汇总的《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报送市人社局职称处,申报人所在单位需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如因不报送表格或报送的表格不符合要求造成申报人员相关评价指标计算不准确,联系人:雷丹67185110附件:1、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表样2、填报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