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项目基本情况按照《2023年省级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重点在安次区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区1个,二、申报条件示范区(实施主体)需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或省、市级农业园区,至少在农业领域(主要为设施农业)中广泛应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农业生产远程监控、科学决策管理、自动控制、精准作业、产品溯源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慧农业应用模式,四、补助方式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区农业农村局为主体开展,支持资金5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区实际及遴选出的实施主体建设需求(超出部分由实施主体自筹),购置相关设备用于示范区智慧农业建设,上报智慧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书,由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六、有关要求申报书请于2023年2月18日前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市场信息股,逾期不再受理,联系单位:安次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与市场信息股联系电话:7993905邮箱:ac2120335@126.com廊坊市安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