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及“小广告”专项治理情况通报日期:2022-01-1216:39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浏览次数:兴城综管通字〔2021〕4号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关于10-12月门前“五包”检查及“小广告”专项治理情况通报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2021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对县直100个单位10-12月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差的单位:国网公司(96分)、林区车队(90分)、人保财险公司(90分)、石油公司(90分)、建筑公司(85分),(三)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整改积极的单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实验中学,没有弄懂“门前五包”工作真正内涵,部分单位领导对存在的问题不管不问,通过门前“五包”检查发现,少数单位不能够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成效不明显,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门前五包”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将“门前五包”工作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