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财农改〔2023〕28号漳州市龙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隆教畲族乡财政所: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5号),现下达你乡2023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26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10万元(项目资金150万元,带村资金60万元),本级资金50万元,支出功能分类列“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列“59999-其他支出”科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及产业振兴发展,进一步明确产业振兴示范村的优势特色产业、产业项目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渠道等,以产业发展带动乡村全面振兴,项目有关建设进度和支出进度情况要定期梳理分析,每个示范村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每带动一个村定额增加补助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加强对产业振兴示范村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推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