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稻谷生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9号二、事项名称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三、申报对象自然人.四、受惠内容原则上双季稻(水田面积,非复种)每亩补贴不超过500元,单季早稻每亩补贴不超过200元,中稻和一季晚稻每亩补贴不超过100元,五、受理条件水稻生产者(包括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都可给予补贴,自治区对申报条件不作具体统一规定,明确申报条件,但应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乡镇负责将补贴申报通知印发到村一级,符合本县(市、区)申报资格条件的水稻生产者可自愿申报补贴,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并且种植水稻后有正常产量的才可以列入补贴范围,六、主管部门覃塘区农业农村局.七、申报时间长期有效.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报咨询:梁婵(联系人)联系电话:0775-4720127(区号-固话号码)工作日上午9: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