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江科〔2023〕43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信用管理意见》(江科〔2017〕213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对“江门市便携手持式电子照明设备技术研究中心”等3项逾期未验收项目予以清理,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向上级部门提请终止结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圭峰路6号,属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复核申请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附件:清理项目名单江门市新会区科工商务局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