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组织研究制定我市政务OA系统的统一应用标准,现征集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企业要求1.拥有副省级以上城市政务部门OA系统的研发能力(提供在用或在研系统的研发合同),3.在厦门支撑服务能力(提供企业法人和分支机构设立证明材料及在厦团队建设情况),二、统一应用标准要求1.界面标准:保证用户应用界面和使用习惯基本一致,2.协同标准:支持跨系统之间具备互通性(如跨系统文件交换、联合发文),支持跨部门之间实现办文、办事和办会的在线协同,3.数据标准:支持系统之间具有互换性,不同系统均能支持统一的数据存储格式,4.服务标准:采用订阅付费模式,推动项目从“建系统”向“买服务”转型,产品迭代越成熟、服务越好、用得越多的系统,邀请有能力、积极参与的企业牵头组建政务OA系统统一应用标准制定联盟,加快推动统一标准的编制,请有意向参与我市政务OA统一应用标准制定的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