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为在北京市注册(不含中央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三)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三、申报工作程序(一)申报主体应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遴选并公布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常态化受理本市2021、2022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18910968668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8日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