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韶财建〔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1),在具体使用时,按用途填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08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科目,二、收到补助资金后,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请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四、此次下达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且保持不变,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方案2.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乐昌市财政局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