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以下简称重大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评价内容年度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资金到位、评价目标完成、实施进展、资金执行及取得成效等方面的情况,三、组织方式年度绩效评价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评、主管部门核查、省科技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组织实施,(3月21日-4月6日)部署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并登录标准化绩效管理系统审查提交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以及佐证材料,撰写年度绩效评价总体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连同年度绩效评价意见表,五、结果应用重大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是重大工程项目后续经费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实施成效在省重大工程工作简报中刊出,2.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依据,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年度绩效总体报告和项目调整、撤销或终止处理意见(一式二份)寄送至省科技厅专项办,寄送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417房间邮编:250101咨询电话:0531-51751095附件:年度绩效评价总体报告参考提纲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