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管民办中职学校: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参与城市“无废细胞”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下称《无废细胞建设通知》)安排,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学校参加第二批城市“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工作,均应参加广州市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参加“无废细胞”创建申报的学校,把学校建设成为城市“无废细胞”单元,填写《广州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附件3,下称《评估申报表》)并附相应支撑材料,由各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汇总相关单位资料信息并填写《广州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附件4,市教育局汇总市属高校、各区教育局、局属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材料,市“无废办”完成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将成为市“无废城市”“无废细胞”建设单位,由各学校填写《评估申报表》加盖公章,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参与城市“无废细胞”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无废学校”建设指南3.广州市“无废细胞”评估申报表4.广州市“无废细胞”建设清单广州市教育局2023年8月18日(联系人:邱国俊、陈宇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