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人社字〔2023〕14号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精准培育企业工程师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特制定我市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精准培育企业工程师的十项措施,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精准培育企业工程师的十项措施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均可按照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为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提供政策咨询,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可不受原职称资格、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继续教育限制,企业引进的经省、市认定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待遇的专技人才和博士后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参加相对应的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推行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自主评审,依托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保障企业专技人才教育培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权利,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我市企业工程技术系列外的其他系列专技人才参照本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