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楚雄州中小企业促进实施细》,加强和规范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州财政局会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草拟了《楚雄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9月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cxzczjjk@163.com,二、来信请邮寄至:楚雄州楚雄市鹿城镇鹿城北路25号楚雄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三、联系人及电话:鲁天娇0878—3112710,附件:楚雄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