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银川英才”发展基金设立方案》《银川市“银川卫士”生态环境保护基金设立方案》《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及相关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做好项目审核及基金监管等工作,重点评价以下三方面:一是基金奖励补贴的对象是否符合当前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人才的相关政策,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做好项目审核及基金监管等工作,重点评价以下三方面:(一)基金奖励补贴的对象是否符合当前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人才的相关政策,市财政通过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注入1000万元作为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预期效应、基金资金池余额等因素进行审核提出贴息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基金来源第三条基金管理机构为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财政通过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注入1000万元作为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预期效应、基金资金池余额等因素进行审核提出贴息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市委人才局、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局为成员的引导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六、投资方向引导基金所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应当属于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等领域,第十一条引导基金所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应当属于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等领域,第五章引导基金的管理及职责第十二条设立银川市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第十五条引导基金所投资的创新创业项目的基金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件应当明确对创新创业项目的注册地、研发地、产业领域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