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强宝应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支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强宝应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支持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应县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级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加快宝应县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加强宝应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支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加强金融机构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支持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初步构建与践行“两山”理论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及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体系,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对我县具有鲜明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大支持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类项目提供抵押补充贷款(PSL)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和重点项目信贷投放专班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区域品牌白名单内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支持信用评级、信息咨询、环境风险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生态资源权益金融业务,建议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金融支持工作纳入县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中,将各金融机构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关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