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关于印发《徐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23-08-21
规范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流程和办学要求,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举办者、组织机构、机构名称、章程制度、办学经费、师资队伍、培训内容、办学场所、安全保障、收费管理等相应条件,(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校长、经理)依法行使教学和行政管理职责,(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开办规模配备教学、财务、安全管理等不少于3人的专职管理人员,(三)本办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并实际开展科技类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规范内部管理,(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办学出资义务,十、办学场所(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场所,(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十二、收费管理(一)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应当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教监管函〔2022〕7号)等规定,(三)本办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十四、管理监督(一)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落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审批、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处置等工作,各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本地区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办法。

更多精选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2023-08-21 00:00:00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