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主体的通知各镇(街道、经开区):根据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的通知》(什农业﹝2023﹞24号)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镇、村两级初审、公示,上报我局科技教育与职业农民股复核,并提交局党组会议同意后,经5天公示期后,现确定马井镇四川泓莳岐科技有限公司、马祖镇什邡汇可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项目实施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实施主体:马井镇四川泓莳岐科技有限公司、马祖镇什邡汇可农业专业合作社,二、项目实施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三、项目实施内容:购置秸秆综合利用(收集、储存、利用)所需农机、设备等,四、项目补助金额:马井镇四川泓莳岐科技有限公司11万元、马祖镇什邡汇可农业专业合作社25万元,五、其他要求:农机设备的采购须第三方机构进行价格审计,请马井镇、马祖镇督促项目主体严格按照什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什邡市2023年度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方案>的通知》(什农业﹝2023﹞24号)要求,落实好项目的实施,附件:什邡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主体名单什邡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