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利害关系人:我局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由宜宾森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调整“滨湖印象”项目设计方案部分内容的说明》,拟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一、对1#、2#、3#、5#、9#、10#楼一层平面图中架空层范围增加隔墙及围合墙体,3#、5#、9#、10#楼加公卫一个,二、对6#、7#楼一层平面图中架空层范围增加隔墙及围合墙体,7#楼加公卫一个,三、6#、7#楼二层增加18~19/J~K轴梁板(加为开敞式公共绿化空间),五、11#、12#楼一层平面图中架空层范围增加隔墙及围合墙体,并各加公卫一个,使拟调整内容充分吸纳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并更加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欢迎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发布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9日(七个工作日),若相关利害单位或个人以及各界人士有意见和建议,在2023年8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相关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件:《宜宾森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调整“滨湖印象”项目设计方案部分内容的说明》及附图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