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范围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类型1.申报单位范围,我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为生产制造型和研发设计型两类,申报单位应根据其工商注册所属行业、实际主营业务、主导产品(技术/服务)及其收入等具体情况,确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类型(生产制造型/研发设计型),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1.我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为符合性认定,推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办法》中的第六条、附件4“两类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时的限定性指标及其基本要求”以及前述“一、申报单位范围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类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2.申报材料(见附件4)应当由企业技术中心自主编制且符合《办法》中的附件1、2、3的相关要求,凡没有按要求提供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者均视为不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2、市州工信局于9月1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报单位的申报类型、申报材料及相关数据信息的现场和网上核实工作(填写附件3工作情况表并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全面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名单、同时在《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上加盖本局公章以示确认,省工信厅将对市州工信局推荐的企业及其申报材料进行抽查,若发现市州工信局未按我厅要求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现场和网上核查工作、推荐了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严格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申报单位应尽早对接所在市州工信局(科技科),明显不符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的单位不得干扰工信部门工作,联系人:省工信厅科技处曾学文电话:0731-88955375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省工信厅)附件:1.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推荐汇总表2.申报单位自主研发并已获授权且当前有效的发明专利信息汇总表3.企业申报材料现场和网上核查工作情况表4.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模版)附件下载:附件1-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