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和《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淳财农〔2021〕229号)》文件要求,在各乡镇组织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县园区办现场踏勘、材料审核、建设方案评审,报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拟确定淳安县汾口镇名彩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项目列为2023年淳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科室:产业发展科联系电话:65021709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附件:2021年淳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拟立项目计划表淳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淳安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拟立项目计划表.docx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