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2年10月、11月、12月平价菜销量及摊位(面积)补贴公示根据屯昌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平价蔬菜种植、销售补贴与电子秤使用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屯菜专办函〔2022〕2号)文件要求,以县兴屯菜篮子公司每日出库量为依据,同时核对省平价菜智慧管理平台销量数据,经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小组审定,2022年10月、11月、12月平价菜销量补贴发放资金安排759131.69元,补贴发放数为27家,摊位(面积)补贴发放资金安排33336.4元,补贴资金合计792468.09元,现将实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单位:屯昌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通讯地址:新县委大院发改委电子邮箱:tcfg8609@163.com单位监督举报电话:67812641附件:1.2022年10月销售数据、摊位补贴汇总表2.2022年11月销售数据、摊位补贴汇总表3.2022年12月销售数据、摊位补贴汇总表屯昌县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代)2023年8月21日附件列表:2022年10月摊位销售数据补贴汇总表.xlsx2022年11月摊位销售数据补贴汇总表.xlsx2022年12月摊位销售数据补贴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