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领域:1.国家、省和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市工程中心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依托单位须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2022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以申报的市工程研究中心计),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8月21日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领域:1.国家、省和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南京市推进产业强市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申报条件:申报2023年市工程中心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依托单位须在我市注册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2022年度横向科研经费到账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50万元(以申报的市工程研究中心计),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