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公告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8号)的通知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部下达至我区的128个图斑进行核查,经核查,涉及41个图斑为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且均为无主废弃矿山,现将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单位及个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尖草坪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联系人:田全联系电话:13835105842特此公告附件:太原市尖草坪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