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高科〔2021〕37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第二批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4日,(二)申报对象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场监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三)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包括申请表(附件1)、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四)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通知要求向归口管理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负责初审,审核结果汇总至初审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将初审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区工信局,二、申报项目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上规模奖励1.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经区经发局(统计局)确认的2021年度、2021年月度新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支持标准对月度新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对年度新达到规上企业标准的工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转行业企业除外)3.申报材料(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赵老师89288611附件:1.宁波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请表.doc2.2022年第二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审核汇总表.xlsx3.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pdf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