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21〕7号)有关规定,现将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企业申请2023年南宁市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事项和拟核拨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申请企业和拟核拨金额有异议,请及时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一、奖励事项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二、奖励标准南府规〔2021〕7号文第四条第(十三)项支持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债券市场发行信用债券的,按照年度实际发行金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内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申请企业名单和拟核拨金额申请企业申请事项拟核拨金额(万元)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100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使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奖励100合计200四、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19日至8月29日,共7个工作日,五、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科联系电话:5582536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12楼邮政编码:530028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内容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