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制定并实施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执法、产地环境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制度,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监管,2021-2022年全区农产品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近3万批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建立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健全了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产地准出管理、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成立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常设机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体系,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广泛宣传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重要意义、目标和任务,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创建工作,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