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工作部署,鼓励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机构推荐被投企业进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支持上市公司和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围绕国家和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政策开展募投项目建设,支持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陕西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陕股交”)、陕西秦创原路演中心等资本市场服务平台开展企业高管培训、路演融资、挂牌推荐等活动,第三章财政奖励第六条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支持,同一企业累计获得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管理机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按照其每年实际投资B、C档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根据陕股交挂牌企业数量和服务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情况给予其奖励,给予陕股交奖励30万元,每新增1家给予陕股交奖励100万元,对陕西资本市场服务中心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服务推荐其投资项目进入上市后备企业培育体系,对陕西秦创原路演中心推荐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投资企业获评当年省级上市后备企业的,每年奖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