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要求,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质量协会2023年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和交流活动,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电子光盘)一式一份报送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在通过审核后,9月15日前,企业登录中国质量网完成资料提交,申报材料应包含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书脊注明“**公司质量标杆申报材料”),相关材料模板及说明可登录中国质量网“质量推进-质量标杆-资料下载”栏目查阅下载,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联系人:卢俊文电话:2896770地址: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附件:《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