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37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根据前期相关乡镇申报并结合实地察看项目落实情况,经研究,拟将我县四项少数民族乡村公益项目纳入补助范围,现将项目及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1.蓼沿乡罗山小区赤石新村路面硬化工程补助20万元,2.蓼沿乡林场村南岭至奎山路面硬化工程补助18万元,3.安凯乡罗山小区黄家新村党建公园工程补助25万元,4.小沧乡七里村文化广场护坡石栏杆工程补助27万元,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28日电话:0591-26232287中共连江县委统战部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