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新建或改建工业厂房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厦工信投资〔2020〕77号)、《厦门市新建或改建工业厂房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奖励资金“非申即享”办事指南》(厦工信投资〔2021〕190号),我委组织开展2021年新建或改建工业厂房土地税和房产税审核工作,经核查,拟给予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泰伟智科实业(厦门)有限公司两税奖励,公示期自3月21日至3月2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实名向我委反映或举报,火炬管委会经发处:0592-5380140,传真:0592-5380100,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3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