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23〕123号)和《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3〕2202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及程序推荐对象应满足《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人选要求,并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曾入选过2019-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各市县旅游和文化部门要对照我省《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按年度开展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对照我省《实施方案》中强化联系服务、搭建“两个平台”、实施“三个结合”、注重“四轮驱动”等支持政策,各市县旅游和文化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带头人工作信息报送,将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三、材料报送各市县旅游和文化部门应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包括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二)各推荐人选的《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等,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2.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3年8月18日(联系人: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