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汉滨区第一批“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通知》(汉政函[2022]142号)和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22年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奖扶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发〔20022〕15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请,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对“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奖补资金计划补充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公示期:长期公示单位: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915-3212622举报电话:12317,0915-3217197附表:汉滨区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2022年“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奖扶资金补充计划补充表汉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6日附件:汉滨区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提质增效2022年“五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二批奖扶资金补充计划补充表序号奖扶主体奖扶金额(万元)备注1安康市汉滨区东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0合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