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宁财会〔2021〕282号),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南京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经申报和初审、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和公示等环节,确定录取丁慧茹等52名学员(详见附件),开展南京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是贯彻落实《南京市会计人才发展计划(2021-2025)》(宁财会〔2021〕391号)、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管理工作全局的重要举措,希望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和鼓励,保证其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补贴,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负担,附件:南京市第四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录取人员名单南京市财政局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