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分配计划的公示各有关企业:根据《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申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出口信用保险专项申报工作,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将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月17日至8月2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火炬开发区经济和统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分配计划表中山火炬开发区经济和统计局2023年8月17日(联系人:郭桂剑,地址:康乐大道31号火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41室)1附件下载:附件:2023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