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分类办法〉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镇(街道)、村委会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一般发展类进行村庄分类,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报送的村庄分类情况召开了专家研讨会议,初步形成了《阳春市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1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股反映,联系电话:0662-7719960,通信地址:阳春市城东大道172号,附件:阳春市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xls阳春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