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文化繁荣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财科教〔2021〕114号)的规定,制定了《2023年度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部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重点对打造“文化+”新型产业业态、打造优质文旅服务项目、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建设文化创意创新空间、打造文旅夜间消费品牌等五个类别的优质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最高扶持100万元,01申报主体根据该《申报指南》,申报主体为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研究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要求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经营状况良好,年内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资信等级较高等,02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的具体要求、各项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可以到【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粤财扶助)】查看申报,申报链接:https://czbt.czt.gd.gov.cn/#/declare/detail/1133066949786640384(需复制网址到浏览器打开链接)03申报时间受理申报时间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