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人才认定申请审核通过后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由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申报材料:(1)《丽水市“亲情留丽”奖励申报表》(附件1),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1)《拟来丽就业硕士、博士在读期间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3),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提交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向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报并提交材料,申报材料:(1)《丽水市银龄人才薪酬补助申报表》(附件5),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于8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根据相关补贴申报流程报至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附件:1.丽水市“亲情留丽”奖励申报表2.丽水市“亲情留丽”奖励申报汇总表3.拟来丽就业硕士、博士在读期间生活补贴申报表4.拟来丽就业硕士、博士在读期间生活补贴申报汇总表5.丽水市银龄人才薪酬补助申报表6.丽水市银龄人才薪酬补助申报汇总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