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奶业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冀农函[2023]13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永清县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开展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组织辖区内奶牛场积极申报,在申报期限内,廊坊三英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永清县兰星牧业奶牛基地、永清县新露牧业有限公司提交了项目申报书,经组织相关专家对三家申报企业《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一致认为三家申报企业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廊坊三英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永清县兰星牧业奶牛基地、永清县新露牧业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我局《实施方案》及三家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附件:1、《永清县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永清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