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老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公告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移交和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查缺补漏工作的通知》(琼乡振发〔2023〕11号)和《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澄迈县2021-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及2013-2015年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批复》(澄府函〔2023〕15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1-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5日,共10日,监督单位:老城镇人民政府监督电话:12317,0898-36509326电子邮箱:lczfpb2020@163.com通讯地址:老城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南海大道70号)附件:1.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澄迈县2021—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及2013—2015年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批复(澄府函〔2023〕151号)2:澄迈县老城镇2021-2022年衔接资金资产台账澄迈县老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