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启动了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内容(一)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为公众在网络销售、生活服务、社交娱乐、信息资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提供智能化、数字化、便利化信息消费服务、具有促进消费作用的互联网行业大平台,二、申报要求(一)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河北省内注册,(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各市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内项目申报组织及推荐工作,“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不作推荐数量要求,“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廊坊市)可额外推荐项目2个,请各市局各市局将项目项目推荐意见、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8月25日前报送至省厅软件产业处,项目申报书封面“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谷丽娜联系方式:0311-87908731邮箱:yayagln@163.com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3〕210号).docx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用户过亿信息消费大平台方向).docx3.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方向).docx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