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和《关于切实抓好泰顺县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泰农〔2022〕81号)等文件要求,对油菜种植50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省财政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种植10亩(含)至50亩(不含)的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县财政给予每亩100元的直接补贴,经乡镇核实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油菜大户进行现场核实,决定对张积环等12个油菜规模种植主体给以补助,共计补助金额11.794万元,(附件:2023年度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发放清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附件:2023年度油菜规模种植主体发放清册.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