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经社字﹝2023﹞305号乐化镇、樵舍镇: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10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明〔2022〕35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3〕163号)文件精神,根据你们上报的2023年南昌经开区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及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经研究审核,我区2023年第一批次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享受人员樵舍镇27人,乐化镇14人,共计41人,每人每年按500元发放补助,2023年经开区第一批次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金20500元,根据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标准,我区2023年第一批次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补助资金樵舍镇1.35万元、乐化镇0.7万元,共计2.05万元,补助资金从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中列支,附件:2023年经开区第一批次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南昌经开区社会发展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