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和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申请及相关材料,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委托福州市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2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进行了核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2家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2日公示期间设立下列电话和信箱:电话:0591-83684430传真:0591-83997733通讯地址:马尾区建星路50号邮编:350015电子邮件:fzkfqhbj@163.com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5日附件: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和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初始排污权(t/a)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9.60.96002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31.240.211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