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BIPV)、“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我局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我市已建或在建的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的建筑工程项目,二、申报主体由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有关单位申报,应联合申报:(一)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系统由其他单位投资建设的,应联合系统投资单位共同申报,三、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按照主要试点内容选择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或“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其中一类进行申报,(三)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应建设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系统,“光”是指在建筑场地内建设分布式、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系统,我局将列为深圳市2023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五、试点要求(一)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六、联系方式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联系人袁玉华,“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联系人王翌飞。